贵州公交坠湖事件反思:我们如何避免悲剧再发生?
近日,贵州“7.7”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
7月7日,贵州省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中冲出路边护栏坠入湖中,该事故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7月12日,警方通报认为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
人民日报微博评论称,“20多条鲜活生命葬身湖底,人间悲剧;因一己激愤,拉无辜生命陪葬,罪不容赦。报复社会的极端恶行,决不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助攻”予以道德美化。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以最大努力化解潜在的报复社会犯罪苗头,让人心安顺、社会安康。”
贵州公交坠湖事件作为一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十分考验政府的治理智慧和应急处理能力。事件发生后,在全力搜救落水人员的同时,贵州省公安厅迅速成立专案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取证,并在短时间内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向公众发布警情通报。
7月8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常态机制,及时搜集研判信息,有效预警预防预控。要注重点线面相结合、新技术与传统技术结合,强化客流监测,加强警情分析,严密防控措施。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突准备,制订细化预案,加强防范处置专业力量和装备建设,确保快速反应。
近年来,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但我们也看到,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中,从事后处理到事前预防,加强监测预警能力,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该公交车驾驶员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导致了报复社会的恶行。倘若公交公司能够早点了解到员工思想动态,采取调班、调休等方式合理调整安排他的工作行程,必要时候以谈话谈心等方式加强疏导,是否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
灾难的到来是为了让人清醒,而非悲恸;是为了让人审慎,而非遗憾。我们无法阻止贵州坠湖事件的发生,却能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我们也将持续提高技术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前预防,提高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能力,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懈努力。
相关热点
5、美亚柏科中标厦门特色应急管理“智慧大脑”,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